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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淮府法领办〔2019〕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淮北市税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安徽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党建,推改革,稳收入,优服务,促征管,抓队伍,保稳定,超额完成了收入任务,实现改革与税收工作双丰收。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结合法制工作“抓住一个关键,突出两条主线,推动三个提升,实现五个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六个着力推进”,抓落实、补短板、促创新、提质效、防风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市税务系统1个单位获得全国税务系统税务法治基地荣誉称号,2个单位获得省级税务法治基地荣誉称号,10个单位获得淮北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仅有3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淮北市税务局位列其中。
过去的一年,是创造历史的一年,是精彩纷呈的一年。改革平稳落地,市、县、乡三级18个税务机构顺利挂牌;绩效管理基础指标得分全省第一,综合考评全省第六,新机构组建第一年就获得优秀;高质量完成税费收入任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送一服”获得三个优秀,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测评连续两次高居全省第一;领导评价高度满意,全年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7条;创建取得新成效,获得2项全国性荣誉,1个单位和8人次被省局表扬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法制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推改革、促融合、打基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法制工作1235新思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既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主要内容,也是法制工作的一条主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积极采取措施,讲政治、顾大局、凝共识、提素质、强能力、守纪律、防风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税收作用
1.收入任务超额完成。严格执行组织税收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贯彻横向纵向统筹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网络式”管理新局面,凝聚组织收入工作的合力。坚持依法征税,严明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精准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管,把经济增长的优势转化为税收实绩,圆满完成省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税收务。
2.税收优惠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去年8月份,我市遭受温比亚台风袭击,部分企业受灾严重,税务部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班子成员分成6个小组,分别到各受灾企业实地查看灾情,第一时间梳理、整理招商引资提供给政府部门,第一时间核实企业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151户民营企业减免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92户企业减免下半年房产税,减税降费工作得到了省长李国英、常务副省长邓向阳的批示肯定。
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推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80项,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保留的7项审批事项全部“厅进厅出”,规范“零超时”审批程序,平均审批时间缩短60%以上。坚持放管结合,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任务逐一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工作要求。同时,全面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服务。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对保留的许可事项研究制定了服务规范、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工作,没有自行设立审批事项或指定基层实施的情况,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均已经通过内外网、办税服务厅等对外进行了公布。
4.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推进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工作。按照市权责办的要求,2018年12月梳理、修订公布了市本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并按照规定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涵盖了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事项、各环节、各岗位、全过程,以指导市、县(区)税务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同时,全力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按照淮北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市本级的公共服务清单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目前列入公共服务清单的服务事项9项。市、县税务机关按照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相关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权责清单工作,确保权责清单制度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5.做好政策执行反馈。根据省局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市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组织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继续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主导作用和业务科室的把关职能,综合利用执法督察、疑点核查等各项工作成果,深入挖掘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市局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未按规定要求报送、未按规定数量报送、未及时录入绩效管理系统等情况予以考核扣罚。2018年,累计收到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意见》及《专题报告》8篇,择优向省局提交了2篇专题报告和3篇反馈意见,超额完成了省局要求的工作任务。另外,当年在本辖区内,尚未发生因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导致税务人员被追究渎职罪、行政诉讼败诉、重大舆情及纳税人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的行为。
(二)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做好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市、县(区)两级税务机关积极和当地人大、政府联系,当地政府均在2018年7月5日、20日挂牌当日发布了替代方案,解决了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性的问题,发布公告13份。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规定,持续强化日常管理,注重统筹做好税收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2018年审查税收规范性文件112份,审查面100%。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通过税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报备途径,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备案工作:即抓好本级上报备案,又抓好下级税务机关上报件的报备,备案率均达到100%。
2.落实规范性文件办法。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制定前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局所属凡拟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要及时将制定的文件名称、依据、内容、程序、意见征询、发文形式等,告知本单位的法制部门,严格事前把关。开设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专栏,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起草、报批、发布“三同步”要求,及时督促起草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文件解读、公告公示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登记。同时,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涉税文件征求意见的合规性审核工作,积极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反馈。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18年先后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要求,由各职能部门逐一清理汇总,专人审查,涉及税收规范性文件112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梳理清理,对内对外征求意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发布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3份,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份,全文失效或部分失效规范性文件73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份,不纳入清理范围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份,并以公告形式在行政服务大厅、市局内外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及时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两级税务机关均无自行设定的需要清理的证明事项,做到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
4.落实政策解读机制。完善税收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各级税务机关业务水平。201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开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技术进步税收优惠政策、扶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政策解读会5次,打通政策法规落实“最后一公里”。通过政策解读,使税务干部能够把握好政策要领、落实好征管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同时,不断加强培训成果转化,将视频培训内容转化为增强工作本领、促进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水平的实实在在生产力。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培训内容,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民主
1.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大决策,按研究范围分别报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提请研究决定前,必须听取意见,未经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的,一律不得上会。不搞临时动议、私下授意、形式主义。决策前党委成员充分沟通,坦诚交换意见;决策中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充分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一言堂”;决策后保持意见统一,分工抓好落实。2018年召开局长办公会17次,研究提案131件;召开党委会议28次,研究重大事项128项。
2.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集体议事让依法治税更有保障。根据“三定”方案,在原市国税局、原市地税局分别设立法制工作集体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整合工作职责、调整人员构成、健全组织机构,第一时间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新税务机构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四个机构坚持集体审议原则,按职责分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立卷归档和全程记录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了列入审查的范围,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全覆盖,完善工作机制,调整、明确承办、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对提交会议研究的提案,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提交会议研究之前,应当交由法制部门或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一律不上会、不研究。2018年对58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保障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使合法性审查在行政决策程序中更具“刚性”,成为行政决策程序中真正的“紧箍咒”。
4.持续强化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印发《法律顾问推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市局向4名公职律师下发了法律顾问聘书。注重内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重一大”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组织统筹各项法律事项工作,实现由法制人员、税务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为主的参与法律事项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服务团队。2018年市、县局均做到了“一局一顾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办理审查的事项83项。同时,注重优势互补,形成服务税收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果
1.深化“三项制度”试点。继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审核规定、审核目录清单及范本,建立完善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采取集中办公、交叉互审互查的方式,及时总结,示范引导,案例警示,改进工作,推进建立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印发了《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目前,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
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2018年7月份纳税人反映: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行政处罚标准不统一、规程执行不规范、行政处罚依据不清晰等11个问题,市局法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提交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暨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专题会议,对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和出现的问题,明确了行使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集体审议、结果公示等规定和处理的方式,重点抓好区县局、市局纳税服务部门“两个主体”,抓好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两个环节”,抓好处罚决定告知纳税人和向社会公示“两个监督对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同案和类似案件的同标准、同尺度。
3.积极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及时印发《关于在税务行政处罚领域推行说理式执法的通知》和《说理式税务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模板)》。2018年1月,在税务行政处罚领域稳步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引导和督促税务人员将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贯穿税务行政处罚全过程。2018年3月1日,召开说理式执法文书暨重大税收法制审核集中办公、培训等工作推进会议,并对各单位反馈的13个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通过文书制作讲清违法行为的事理、讲准定性适法的法理、讲明程序正当的公理、讲透行政裁量的情理,着重解决了“为什么违法”、“违反什么法”、“用何方式步骤处罚”和“为何这样处罚”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2018年,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298份。
4.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市局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实现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监督的全覆盖。及时修订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人员、职责、规程,注重发挥成员单位政策把关、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程把关的作用,加强与案件提请单位的联系协作,严把法律依据、案件事实、证据资料、执法文书、执法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依法维权等关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保障税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和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5.开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印发税收执法案卷评审标准、案例指导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市局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案例指导办法,将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案卷列为案卷评查的重点,将重大税务案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为案例指导评选的重点,均每年不少于1次。征集2017年度各区县局筛选的案卷和案例20卷,其中日常征管类13卷,稽查类7卷。2018年1月,通过集中办公、相互交叉检查、集中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优秀案卷3卷,并针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评审情况进行了发文通报。同时,做好案例的收集、加工、整理、发布、汇编等工作,上报省局优秀案例2例,有效发挥典型案例对税收执法的示范参考与引领指导作用。
6.强化服务和执法投诉管理。强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统一投诉举报途径,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对于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受理有登记、处理有落实、结果有回音”,2018年共接到纳税人投诉10起,处理结果回访中,均得到满意答复。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的登记处置,建立相关登记台账。设置举报箱、电子邮箱、公开举报电话,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纳税人举报和反映问题。同时,建立完善舆情防控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省局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及时处理省局12366中心流转的工单,采取转办工单等方式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
7.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能力培训持续提高干部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落实《安徽省税务检查证换证工作方案》,及时采集税务检查证信息。截止2018年12月,征管、法制、人事部门通力协作,完成税务检查证信息采集工作,累计通过金三系统录入检查证信息588条。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12月开展了淮北市税务局2018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原则,按年下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激发干部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带头学、主动讲、示范做,掀起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的高潮。据统计,2018年市局共举办培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107场,参训5427人次,编发讲义25万字。
8.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有所降低。整合风险管理力量,将原分散于三个机构的力量整合为一个部门。定期编发分析报告,共编发18期。加强行业风险管理,对废旧物资、交通运输等行业,重点关注,重点防范。违法行为受到打击。结合全市扫黑除恶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税警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开展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行为。
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四最”营商环境建设,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四送一服”活动,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纳税服务专项提升活动,先后实施千名税干进千企、万名干部进民企促发展活动,在走访中提炼了“三见三问”工作法,实现“三个覆盖”,覆盖到所有税务干部、覆盖到所有行业、覆盖到所有民营企业,做到只助企不扰企,调研走访510户,收集问题195个,其中涉及税务机关的173个,现场解决107个,限时解决35个,需上级解决的21个,问题解决率达到82.1%。
10.纳税人满意度全省第一。认真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测评、税收税收营商环境满意度、“四送一服”满意度测评。开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攻坚年活动,树立“店小二”理念,延伸服务链条,大力推广税融通业务,使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7月份,我市在全省“四送一服”测评获得好成绩,市政府、省政府驻淮工作组、省税务局分别被评为优秀。2018年8月份、10月份第三方测评中,我市纳税人满意度连续高居全省第一。淮北纳税服务特别是“四送一服”工作,得到了省税务局倪玉平局长的高度肯定。同时,深度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加强服务硬件建设,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仅改革后就投入21万元。加强服务软件建设,实现“一窗一机”、“一窗通办”、“一厅通办”。整合12366服务热线,实现“一键咨询”。简并办税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整合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功能,纳税人办税时间缩短37%。
(五)构建行政权力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向宋文红等21名社会各界人士下发聘书聘请其特邀监察员,印发《淮北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制定《2018年度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通过召开特邀监察员及纳税人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接收纳税人关于税务干部违法违纪举报。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接受纳税人监督,2018全年共参加12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听咨询投诉37条,全部予以解答和处理。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获得市纪委颁发的“2017年度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群众诉求工作办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定期召开邀请部分特邀监察员及大企业代表围绕依法履职、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座谈。同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安徽省税务局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安徽省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局高度重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在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严格执法责任制考核,将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分档考评。通过绩效管理考评,保证了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执法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规范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执法督察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强大优势,进行数据提取和风险筛查,组织人员进行数据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3.持续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高度重视2018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印发《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制定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检查组,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内控系统中提取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工作。督察工作中,严格履行调阅资料手续,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及时收集证据资料。召开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会,分析督察发现的问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对以后相关工作提出建议。通过对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情况等六个实施督察,发现问题25个,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根据2018年省、市局督察内审工作要点,按照“下审一级”的审计原则,继续发挥综合监督检查优势,切实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淮北市局市本级和濉溪县局2016-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进行了财务专项审计;对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5名基层分局长进行离任审计,对上年度开展的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开展13项基建项目委托审计。通过开展内部审计累计发现问题4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积极配合淮北市审计局对原淮北市地税局开展的“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督促建章立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引起重视,并举一反三,列入相关单位的审计内容,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持续深化内控平台运用。2018年是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督察审计的第一年,为了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作用,在督察审计开始前,认真研究督察审计工作在“内控监督平台”中的操作流程,多次向省局督察内审处进行汇报请示。经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淮北市局完全按照“内控监督平台”的要求,将开展督察审计的全过程,在“督察审计流程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共录入执法督察项目9个,内部审计项目9个,实现督察审计在“内控监督平台”的完整应用。通过开展内控竞赛、内控征文等活动培育了良好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先后有5篇信息被省局“内控之窗”专栏采用,2篇信息被省局在内控平台发表;在市局网站发布信息10余篇,编制工作简报1期,上报省局“内控大家谈”征文17篇。
6.强化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成立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13名同志参加省局巡察人才库人员培训,积极传达贯彻全省税务系统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选派4名同志参加省局组织开展的巡察“回头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列明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安排。印发《2018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廉政责任,将主体责任与廉政责任一起层层分解,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开展2017年度全市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暨落实“两个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制定考核方案,倒逼“两个责任”扎实落地。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全市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员到市廉政基地接受教育。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进行了“三查三问”。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组织了10余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18年,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也没有出现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从而导致税务系统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行为。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推进行政权责清单、行政许可项目、财政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据统计,2018年全年累计向信息共享平台推送2424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数据。
(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畅通信访沟通处理渠道。严格实行按法律途径分类处理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在利用好传统的联系群众渠道的同时,积极发挥互联网站、服务热线等优势,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以最快捷的方式宣传政策、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了源头预防水平。建立问题主动收集机制,把来信来访、12366热线等各类渠道收集的情况原汁原味汇集起来,从中发现牵动税收决策部署和纳税人、基层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涉税问题,有针对地加以解决和引导,有效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起到了很好的“缓冲器”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沟通不及时不顺畅引发信访事项。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一件信访案件。同时,严格执行信访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各单位第一时间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分析和研判,确保全市上下互通、整体步调一致。压实一把手责任,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改革期间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负面舆情。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市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聘请了包括大学法律系教授、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8名外聘委员,凡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及时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研究,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由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加强与作出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单位和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协作,及时向省局汇报,取得支持。作为复议机关,及时受理、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渠道,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妥善处理执法争议;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按照省局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上报行政复议答辩书,为省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案件情况。同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开设复议决定网上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复议决定。
3.全面强化税务应诉工作。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市局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在应诉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与作出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单位和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与受理法院的工作联系汇报,及时向省局汇报,取得支持,在法院的主持下,加强与行政诉讼原告的沟通。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经受理法院调解,达成了和解的处理结果。
4.认真对待“两院”建议。坚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积极回应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公益诉讼应对工作。同时,做好及时报告和报送情况反馈工作,按时上报《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表》及相关材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理顺和完善涉税矛盾纠纷防范和处理、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复议部门协作、问题回应、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舆论渠道,利用税收宣传月,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七五普法”工作的推进落实,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使之成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监督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法律武器。
(七)着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建设水平
1.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印发《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中共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在印发年度培训计划时,将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2018年,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3月28日、6月27日、8月29日和10月26日召开了4次领导班子会议学法,累计学习21项内容。通过会前学法、培训讲法等形式,进一步培养了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工作方式。
2.执法资格考试再获辉煌。执法资格考试连续三年通过率100%。继2016年、2017年之后,全市税务系统参加2018年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的37人全部通过,其中两人跻身全省前十名,综合成绩位居全省第五名。2018年的执法资格考试不同于往年,税务总局采取了外包的形式进行,在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同时,也增加了考试的难度。市局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落实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要求。统筹组织做好新进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局相关科室协作配合,选聘授课教师,摸清底数,除应试人员出现特殊情况外,确保应试参考率100%;集中开展2次脱产学习培训辅导,利用每周六、周日,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中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局组织开展全省税务系统集中测试,多措并举,群策群力,确保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同时,在培训过程中,积极强化新进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全面促进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升全体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业务培训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实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税务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评估机制,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税务人员的重要内容。同时,按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收看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
4.着力提高法制队伍素质。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加强法制人员的融合,加强政治和业务的学习辅导培训,通过专项集中办公、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组织各项培训、集中办公、调研11次。2018年12月,淮北市税务局在合肥工作业大学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依法行政暨纳税服务培训班,各县区局、市局派出机构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按时参加了培训。同时,建立学习培训督查和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并按年组织全员依法行政考试。同时,积极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选派2名干部参加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法制业务培训。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保障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1.机构改革运转顺畅有序。税收改革推进顺利,机构改革全部到位。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系统上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重点做到“四个贯穿于”。把党建统领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市局召开了24次党委会和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落实了省税务局布置的137项工作任务。市、县区局党委先后向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党委政府汇报改革情况42次,提请召开有关会议14次。加强政治建设,组建新的机关党委、纪委12个,设立群团组织16个,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改革在党的领导下顺利推进。把规范规矩贯穿于改革全过程。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改革进行到哪里,规范就建立到哪里。
2.加强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把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集体研究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作用。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专题研究解决问题37项,并对每次会议及时通过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下发会议纪要,从而有效保证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运行的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了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得以有效落实。机构改革后,迅速成立了新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负面责任清单。
3.夯实法治制度建设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市局及时将各项工作融入制定的《“十三五”时期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分年度《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和《全市税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文件之中,从工作目标、重点、责任、措施、方式、时限、要求等方面,印发文件,形成制度。同时,在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均从组织建设、内容、职责分工、内容、步骤、措施、监督考评等方面,出台文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和人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解决问题。通过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抓好监督考评,以制度建设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
4.建立健全各级法制机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制机构。2018年9月和10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市局、各县区局均成立了法制机构或部门。按照机构改革形势需要,各区、县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法制科(股)人员力量,配强法制工作力量,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并足额配备与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确保人员数量、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同时,从系统内选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使之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带动提升税收工作整体法治水平。截止2018年12月底,市局、区县局、市局派出机构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累计已经达37人。
5.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市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同时,在2018年1月18日上报了省局,于2018年3月27日前向淮北市政府报告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淮北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内容。再者,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列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每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的年度评价和学习培训测试、考勤、建档、通报等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6.着力推进综合政策管理。紧紧围绕淮北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四送一服、服务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从税收视角研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适时建言献策,积极以税资政,积极回应社会关注。2018年,对市委、市政府直属部门及有关单位的107份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及时反馈。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和效应分析,积极承接省局布置的年度研究课题,就企业兼并重组、供给侧机构改革减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促进技术进步优惠政策等税收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税收政策研究。组织对营商环境、精准扶贫、煤炭行业去产能等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评估,分析政策实施的效应效果、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2018年,淮北市税务部门所帮扶的两个村已有25户61人脱贫。同时,积极做好规范涉税反补贴应对工作。
7.税制改革稳步推进落实。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稳步实施。提请市政府成立了职责划转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部署动员会议,协调全市力量共同行动。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了社保费和非税工作小组。深入镇社村居,历时20余天,调研25个单位,完成前期调研报告近20篇。目前,数据清理与比对紧张进行,软件测试基本完成。2019年1月1日起将正式接转第一批划转项目。个人所得税改革高效推进。抽调16名干部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组,以25名业务骨干组成个人所得税专家团队。加强操作培训,期间组织培训13场培训1700多户次。与淮南合写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材料被国家税务总局刘丽坚总审计师批示。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我市各项工作准备已全部到位。
(九)法制宣传丰富多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分别送到市、县、区扶贫办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监委、市政协,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解读、执法、化解争议过程中,发挥好牵头作用,在12.4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中,发挥好协作作用,共同做好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运用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创新方式提高税务干部学法热情,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行风热线”、“法治时空”、报刊杂志、“相山庙会”、“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媒介和宣传节点,高密度的开展法治宣传。利用税务门户网站、手机短信、QQ、微信公众号、纳税人网校等网络信息手段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广角度的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举办“税法大讲堂”、印发法治宣传资料、走进新闻直播间、联办法律法规电视有奖知识竞赛等直面纳税人的方式大深度的开展法治宣传。2018年4月,举办主题为“优化税收营商坏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座谈会,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家企业代表、市内主要媒体记者、2家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开展税收政策跟踪问效、实行“一对一”政策辅导、税务检查查后回访、法律扶贫、青少年税校、童眼看税收等形式,书写普法工作的生动画卷,切实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精准度。
3.大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建立少年税校,设立青少年税法宣传基地。积极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有品牌、有深度、有内容的特点,不断创新普法专栏、节目、频道,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受众面广、互动性强和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将税务网站、“两微一端”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税收普法平台。把纳税人需求作为普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人员等普法重点和难点,扎实推进法治基地建设,硕果累累。2018年7月13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淮北”为主题的淮北市2018年“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馆仪式在市税务局南黎办公区成功举行,标志着我市税务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4.税收法治宣传成效显著。认真落实《淮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在网站开设“法治动态”专栏,扎实做好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编写与上报。2018年累计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治动态信息22篇和1篇《淮北市税务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规范权力运行》的专题推进信息,在《淮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中对我局工作进行了点名表扬。在2018年11月召开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省依法行政考核任务推进会上,市税务局作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促进依法行政》》的经验交流。在这次会议上,参加交流的单位仅有7家(含三区一县4家),我局是驻淮单位中的唯一一家。同时,2018年新闻宣传稿件被省及省以上媒体刊发38篇。改革经验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37条次,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宣传了25次。
三、存在问题
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工作要求,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也应看到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要积极正视问题,以积极向上的政治责任感、过硬熟练的业务能力、清廉公正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改革中去。如在改革中,有的患得患失,必须要突出政治责任,支持改革,以政治责任带工作责任,勤政廉政,推进改革;在人员融合中,有的等待观望,需要相互理解、谅解,需要相互支持、协作;在业务上,有的相互回避,需要尽快学习、了解、熟悉原国税或原地税的税收政策、各税种法律法规、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等税收知识;在岗位调整上,有的挑三拣四,必须要顾大局,勇担当,正确对待,需要以税收事业为重,积极主动工作;在法制工作中,原国税、原地税之间有差异,工作职责、流程、规则,不尽相同,必须按照改革后工作职责定位,加强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在执法上,有的重实体轻程序,或人情执法、随意执法,或行使行政裁量权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证据资料缺失等,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才能防范执法风险。同时,个别部门和个人风险意识不高,纳税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应,税务干部年龄老化、结构断层,资源组合不科学,干部培养机制不合理,干部素质提升还有较大空间。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的重视,必须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必须要正视出现的问题,分析成因,采取措施,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税务系统“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开展强基提质年活动,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开创淮北税务新局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高质量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坚持税费收入原则,按旬监控,按月分析,按季总结,建立规范的收入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税源费源监控,做好预测分析,强化征管,完善措施,科学均衡入库,高质量完成收入目标任务。
(二)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提升法治综合管理水平。落实好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十三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组织建设,着力抓好重点工作,注重夯实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牵头、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法制合法性审查、政策解读、备案审查、集中清理等各项工作。
(三)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继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公示三项试点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使行政裁量权,落实、完善权责清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完善政策综合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效应分析、政策执行反馈报告等工作机制,重视和及时开展涉税反补贴应对工作,及时做好地方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五)拓宽法律救济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重视纳税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陈述申辩,善于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纳税争议,依法兼顾合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稳妥做好行政应诉应对工作,实现维护税收法律法规权威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素质和能力。加强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以平时集中和集中脱产学习辅导培训、聘请市局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多次模拟测试、加强考核评价等方式,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办公实践、相互交叉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制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人员、市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等团队优势。
(七)开展服务提质年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继续压缩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使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重点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执行好增值税普惠型政策,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好社会保险费新政策,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
(八)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建立高效运转新模式。夯实征管基础,加强属地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突出抓好风险管理,加大打虚打骗力度,规范和保护正常的企业经营秩序。坚持目标考核导向,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考评。通过改进管理,创优争先,树立新机构新形象,展现新作为新风采,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法制科徐晓伟 电话:0561-232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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